爷爷奶奶赠予房产给孙女(就是我),以买卖形式做交易,后来爷爷去世了,爸爸和姑姑要分这套房,现起诉我
爷爷奶奶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老辈思想是传男不传女,当时给儿子的(是我爸),但我爸好赌和玩,不靠谱,怕给了后房子就没了,于是就给了孙女(就是我),然后10年底我们就去房产中心以买卖的形式做了赠予,我付了纳税费,有支付凭据,当时因为没想到会有现在的事情,就没有让爷爷奶奶立过赠予的书面文字。12年初时候爷爷去世了,留下奶奶一人生活。奶奶的女儿(我姑姑),开始联合我爸一起,夺房子,然后他们自己分钱,2人就天天纠缠奶奶说这事情,至今已经2年多了,奶奶经不住折磨,就出现今天的局面,奶奶和我姑姑和我爸起诉我,以当时没有给过房产的钱为依据,要我现在就支付当时房屋的货款给他们,我现在哪里来那么多钱呢。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了法院会怎么判,求帮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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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爱因斯坦2002
发布于2017-01-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