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房,开发商通知收房时没有两证一书,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就强制业主交房(来自西安天朗蔚蓝东庭小区)
我是西安浐灞区天朗蔚蓝东庭的业主,在购房合同上约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我在实地看房后,鉴于以下问题想退房1、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在房间门口一米就是消防门,形成了1平米的封闭空间,左边墙壁分别是电井和电表。出消防门后,左边是通过3米左右两边都是悬空的连廊才能到最近的电梯,右边是20米左右的外廊通向另一部电梯,而且每个廊护宽度也就1米,护栏连底座才刚刚1.1米高,极度不安全,这些置业从来没说过,也没有给我相关的设计说明书来通告,涉嫌欺诈虚假宣传2、在交房期间未能出示国家规定的交房需出示的三证一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涉嫌违约和强制收房3、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就交房,与国家消防法规定的消防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违背,涉嫌违法,请问律师,以上可以构成开发商违约,无条件退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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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xr6988
发布于2017-01-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