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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方主张解除合同,有不动产证房管局受理期间因开发商欠款被法院查封不能过户
我是买方全款购房,购房全款除委托中介转交的定金外全款在网签当日已交付房管局指定担保公司作第三方资金监管,二手房卖方已获得不动产证,房产交易中心受理几日后通知该房产的土地因开发商欠款被法院查封不能办理过户(该小区所有房产均已暂停过户手续),买方要求解除合同但卖方与中介坚持认为系开发商行为与个人无关,并承诺在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之前找开发商、房管局及法院协商该房产解封。后该小区所有业主联名上告,后在合同约定交房时间的最后一天中介方告知买方法院已解封该房产且房管局已收到法院解封该房产公函,三日内房管局将对何时办理过户手续给与答复,请问该种状况下买方还能主张解除合同吗?如果坚持主张解除是否买方要负违约责任?实际过户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卖方是否违约还是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致使卖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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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木头咚咚响
发布于2017-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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