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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筹备组2016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阳光四季小区自荐...(来自莱西阳光四季小区)

    一、关于筹备组2016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阳光四季小区自荐或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中第一款:“委员候选人应为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符合下列条件”中第7条“没有拖欠物业服务费用及房屋管理各项费用”的候选人报名限制规定。该规定不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16修改版)第二章第六条 第五款之相关规定;且《条例》等法规、规章并未对“欠费”业主的被选举权作禁止性和或限制性规定。业主在小区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于业主产权,与法律未限制之规定无关。此限制条款,于法无据,涉嫌侵权。 北京市

    物业 房屋 业主 业主委员会 举报

    提问者:binbinhou

    发布于2017-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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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我不安你乱 丨Lv 2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证据,详述案情
    +1 2017-01-08 举报
  • 天津人说快板 丨Lv 2
    您好,讨论法律。。。。。。。。。。。。。。。。。。
    +1 2017-01-08 举报
  • applepineapple 丨Lv 3
    您好 建议hi结合详细的案情的 讨论法律
    +1 2017-01-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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