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 我父亲有间三十平公房我们一直居住和我现在家前后栋,70年代...

    我父亲有间三十平公房我们一直居住和我现在家前后栋,70年代为了照顾爷爷奶奶把他们接过来住,我父亲和我们才搬后面一栋住,把户口迁这里名字改成爷爷名,户口上一只是我和两老三人,老人90年相继过世,现在拆迁叔叔起诉(小时候过继我爷爷家,从来没有赡养过老人)要分钱,,房租费一直是我们交的有记录 以前单位公房可能文件找不到了 ,不过以前办理人可以作证情况下我们还要给我叔叔钱吗! 北京市

    户口 房租 公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hsj283

    发布于2017-01-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武幻时空 丨Lv 3
    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生效主义角度来看,当时你父亲将公产房的公租权过户给你爷爷,你父亲已经丧失了公租权。现在拆迁款的支付需要结合拆迁方案和公租权转让的规定处理。
    +1 2017-01-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