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法院判离给母女的房屋,奇葩前夫不来签字致过不了户
产证上母女二人姓名,是浦东法院2013年12月判离婚时,归母女共有的房子(孩子2005年出生)。孩子明年要读预备初中,现为读书置换房子,新购入房还是保证孩子50%份额(学区房比旧房贵多了)。旧房已进行到过户状态,房地产交易中心一定要求前夫到场(说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夫先是答应来签字的,爽约了几回。这周六堵到他,竟然当着面逃跑了。遇到这样奇葩男,哭告无门。过不了户的母女共有房子,第三方一直打电话要求住进来,他们借的房子要到期退房了。学区房首付已付,等待旧房过户,后款来支付学区房款。急死了,学区房东拼西凑贷款还能不违约按时付款,可是若过户,莫名手头变二套房了税费大增。我要被现实逼疯掉了!!!各路大侠支招,整理如下:1、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办理过户属于行政不作为2、可以让买家起诉我们,然后积极应诉配合办理过户。3、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你前夫要求配合履行。4、尝试公证办理过户。(咨询过公证中心,公证也需要前夫到场,不认识公证中心的人,认为风险太大,不给办理)我想知道如何做,才是最快捷、经济的方法。时间耽搁不起呀!拜谢各位律师大侠,感谢、感谢、感谢! 北京市
更多
旧房改造
房屋
房地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闲庭月下人
发布于2016-12-3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