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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将要买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上会写我爸爸和我的名字,我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吗? 我在南京公积金提取要求上面看到需要购买安置房的全部产权的,不知道像我这样能不能提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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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beyond爱好者
发布于2011-04-05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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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kan520
丨Lv 0
您好,南京市公积金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和购买危旧房改造项目复建房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取直系亲属[购房人(被拆迁人)及其配偶的(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外)孙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被拆迁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同一户籍的,应当办理公证手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购买同一处危旧房改造项目复建房的被拆迁人)、直系亲属以及买卖契约上登记的共同购房人应当共同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同时提供已登记生效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公证书、《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付款收据或发票等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总额不能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的购房款,提取的资金以转账方式存入各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账户(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安置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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