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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哪位有?应该怎么设置的呢?有人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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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米站国际

    发布于2016-12-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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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护国三法师 丨Lv 4
    从3月份开始给你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而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必须包括缴纳社保。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 2016-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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