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法院拍卖房产的一些疑问!
父亲实际欠A 30余万,但是一时糊涂欠条给别人打了60余万(具体我们这些做子女的无法得知)后来打官司,因为欠条,官司输了,负债60余万有一处门面房,房产证是父亲和母亲共有,去年开始出租,房租一年至少15万,但是由于我哥哥患尿毒症10年,家里的钱都给哥哥治病了。法院强制执行,对门面房进行拍卖,底价29万7。1.报纸上登的是8月16日拍卖,拍卖前我们凑够29万7千元给法院,是否会终止拍卖?还是要全额还款才会终止拍卖?2.如果该门面房卖出之后,不够偿还全部负债,是否会对我家乡下的唯一住房(只有土地使用证,父亲一人的名字,没有房产证)继续进行拍卖,一幢三层楼房,价值不高,只住得了1/6面积,法院有没有可能分割房产强制拍卖?3.同时父亲还欠B 12万,由于两处房产不是同一省,前年乡下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已经进行过拍卖,流拍,两地都有欠款,现在B控告父亲诈骗,父亲会不会因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4.同时想了解,如果到父亲去世都没能偿还所有欠款,母亲和我们是否要继续承担债务,承担的比例是多少?因为母亲是家庭主妇,父亲年纪大了,没有再做生意,整个家庭的收入全靠门面房的房租负担我哥哥的医疗费用和我一个人一个月2000多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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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uipengzr85
发布于201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