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要怎么算
工作时被外来车辆撞伤后,人逃走了,我入院2个多月,出院后休养14天后,经法医证明为重伤害,六个月后定残。然后公司说“这个伤是被人造成的,公司只负责出医药费,和住院时候的工资,出院后因为医院说后遗症检查不出来,所以等于没有。所以即使重伤也没用。医生说14天,只给14天休息,后要上班,否则算辞职。。因公司出医药费,所以我自己买的保险钱要给公司,因公司负责的医药费所以不负责赔偿再说六个月后才定残,等于没做出来,所以出院后公司没任何责任再要负责了~即使有也要等六个月后再说”公安说“六个月后才抓人,现在抓了没用,没法定罪。而且一定要平残,不能自行放弃。重伤也要看伤残等级的,没到残也不算重” 我想问下是这样的吗?公司不用赔偿,人也不能抓,我按重伤害没到残疾定也不行么?一定要六个月后公安机关说的算吗?赔偿要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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