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赠与过户的问题,急!
本人青岛胶州人,岳父在农村有一套4间民房(房产证上是岳父一个人的名字),岳母早已去世,岳父06年又与他人结婚,与继岳母登记时没有办理财产公证手续,岳父膝下有三个女儿都已结婚生子并且户口都已迁入岳父门下(二女婿的户口除外),本人系三女婿,与二女婿家一起赡养着岳父,老大家已经4年没尽任何赡养义务了,岳父为了以后避免出现房产纠纷,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现在想把房产以赠与过户的形式过户给他的三女儿,问:1,岳父在办理公证手续时必须得经过户口本上所有成年人的同意才能办理吗?若一方不同意怎么办(老大家)?2,继岳母在房产分配上享有哪些权利?她有权力阻止岳父的行为吗?3,像我这种情况以交易过户的形式是不是更合适一些?以上问题较多,恳求专家给予详细解答,本人由衷感谢!
更多
民房
房产公证
房产纠纷
户口
举报
提问者:renwuhua
发布于201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