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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纠纷

    你好,我2008年月1月因结婚把户口从外省老家迁到四川德阳女方家,拿户口过去是她家主动要我拿去的因为他们家知道要拆迁,结婚后二个月他们家房屋拆迁,我们户口和他爸妈是一起的,户口上四个人,每个人分了土地占有费35000元,农转非分了每人8900元,因为她们家农村的房子要拆每人又划分了30个平方的房子和另外每人可享有20个平方房子须850每平方购买的指标,她家是独女脾气太暴躁,经常动手打人,实在和不来。我们今年4月份离婚了,我分的土地费她爸妈在我们结婚的时候已经给我们结婚用了。但户口还在她们家,她们家急着要我把户口拿走,我想咨询下,这按人头分的房子是属于我个人的吗?我在什么部门能了解到这分的房子是否属于我个人 。我想委托律师办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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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CHENANA

    发布于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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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zj321 丨Lv 4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有你的名字,即你是被拆迁安置人,房产应该有你一份。
    +1 2011-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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