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与合同不符,少一面窗户
您好,我去年6月买的期房,合同中的户型图上标注书房有两个窗户,但今年12月初交房时发现,卧室只有一个窗户。买房的时候销售顾问也说有两个窗户,但当时的销售顾问已不干了。变更之前也没有通知我。现在钥匙已收,契税和大修积金都已交,公积金贷款已还款五个月,但未开始装修,,目前开发商口头承认是与合同不一致,这种情况如果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与开发商打官司,赢的胜算大吗?能赔多少?不退房只要求赔偿,与退房并要求赔偿,两种方式哪个对我有利?另外,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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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564335
发布于2016-12-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