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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按揭已备案的房子去掉共有人的名字

    我也有一个问题想咨询律师,我今年3月份在蜀山区和朋友共同出资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还没下来(已经备案),房子也没交付,合同我是房主她是共有人,银行贷款我也是主贷人她是共有还款人,按揭一起付(已经付了半年了),现在由于她人已经不在合肥(准备出国),经私下商量她把共有的房子给我,我把她出的那部分钱给她,以后按揭我一个人付(本月已经自己开始付了一次)。为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房子成为自己一个人的,这样按揭交的也放心,本来想通过开放商改名字,开放商说已经备案不可以更改让我找房产局,去了房产局告之说找开发商可以做,只要提出撤销备案就可以了,再次找开放商还是不办,说没这回事的,说要我去公证,但去了公证处称房子抵押银行也不可以公证(委托、放弃、分割都不可以),我再次找到开放商,说只用等房产证下来过户,而且过户也要还清贷款啊,难道只有这样吗?为这个事我跑的筋疲力尽,也被烦死了,我想起诉他们可否,我们只为了去掉一个人名字变成我一个人财产怎么真么难,也不是退房子或者改名字过户!!!

    抵押贷款 房屋管理局 按揭贷款 房屋备案 举报

    提问者:yyhxs

    发布于20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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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cd1234 丨Lv 5
    答:不能改名,不得转让。开发商说得对。建设部发布《意见》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稳定、防止开发商囤积房屋、防止开发商一屋二卖、督促开发商按期完工。。。。。。所以,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才可以处分,你们之间可以协商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公证部门不予受理。
    +11 2011-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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