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介乱收费提前退房,出租合同中写着补偿两个月,我还能要回押金和房钱吗
2016年7月在北京市丰台区租了一个房子,中介是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每月租金为1000元,说是押一付三,先交一年的卫生管理费720元、押金1000元和三个月的房租3000元,后来又在9月15日之前续交了三个月房钱,说是在押一个月的房钱,到最后一次续交房钱,交3个月的钱住4个月,在16年11月时,需要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需要上传房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打电话联系中介说要在交500元才给信息,因协商不成,和中介说下个月不续租了提前退房,在签订合同时中介说提前一个月通知,配合看房,就退还押金、房钱和卫生管理费用(有当时的录音为证),但出租合同中写着提前退房支付两个月租金给中介,我能要回押金和房钱吗?中介说交接时要把签的合同给他,留着押金条7个工作日后去中介公司退还押金,要是我退房后中介不退押金,我上诉胜诉的几率大吗?上诉时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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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同性同行
发布于2016-11-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