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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较复杂的房产问题

    我父母离婚,在离婚时有约定,父亲将我们住的房子给我和母亲,但是当时因为房证是奶奶的名字(房子是我父母出钱盖得),他们无权利分配这套房子,就只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了此条,现在房子拆迁,要公正过户,父亲的其它兄弟姐妹都同意放弃此房,将房产给我父亲,我父亲也同意将房产给我,但是现在不能直接继承给我,要先继承给我父亲。父亲在2年前已经再婚,现在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个房产不经过我父亲现任的妻子,直接赠予我?父亲的兄弟姐妹在放弃时可不可以附加条件,房产只能由我父亲个人继承,他有权利自己决定房产去向?然后做公证呢?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liansjs

    发布于20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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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春平网络 丨Lv 1
    1.离婚时你父母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是无效的,但事后可以经过权利人的追认而有效。2.如果无法追认,那么这个房产如果全部由你父亲继承,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建议你的姑姑、叔叔、可以把房子赠送给你,因为他们也有继承权,这样你父亲继承的份额就少。可以通过一个确权之诉确认产权。然后办理过户。
    +1 2011-01-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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