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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签订购房合同(但是购房款一分未付,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离婚后办理产权,

    大家好!在婚姻续存期间,2009年12月31日向亲戚的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已向当地房管局备案,(但是购房款一分未付,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2010年12月22日协议离婚(协议上未提起购房之事,2011年7月5日办理了房产证,2013年才开始分期付清了房款,这算共同财产吗?他有权分割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地产 按揭贷款 购房 举报

    提问者:shinong11

    发布于2016-10-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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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MepeAlievylit 丨Lv 5
    您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2016-10-29 举报
  • 水至清则干净 丨Lv 0
    如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1 2016-10-29 举报
  • zr1005 丨Lv 4
    应当算作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当时没有实际支付房款,如果离婚后房款是由一方单独支付那么该房屋可以不参与分割,最多分割离婚之前升值部分
    +1 2016-10-29 举报
  • lhrrr 丨Lv 0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所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对方主张,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房款。
    +1 2016-10-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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