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英山地税局房产过户收税

    英山地税局房产过户收税 北京市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仰望sky

    发布于2016-10-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czcxn2006 丨Lv 3
    房产过户地税局收税为: 一、房产契税是在当地地税局交纳。 二、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赠与,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四。 三。应缴税范围包括,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房产契税是在当地地税局交纳,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向土地。”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二)土地使用权赠与,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二,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契税的计税依据、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一、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因此。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 房产过户地税局收税为<展开
    +1 2016-10-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