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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06年结的婚,婚前我老公在外地工作,在单位证明下做了一份公证,内容大致为“因在外地工作,委托父亲买一套位于某地的商品房”,可是购房合房同上是公公与老公的联名,房产证做下来也是他们的联名,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在婚姻中占有多少的房产?那份公证书能证明什么?因老公还有一个哥哥,这样房产证上有公公的名字是否证明也有他哥哥的一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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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鲁虺文化

    发布于20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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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gh770913 丨Lv 3
    你好! 如果公公与你老公在房产份额上没有公证,你老公和公公各占50%。 因为是在你们婚后买的,你老公的5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在房产中占了25%。
    +1 2011-0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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