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封闭的问题
小区阳台原来是不封闭的,在施工过程中因建筑节能的要求设计院作了修改设计的变更,改为封闭,那么面积按100%计算,合同书上有条款:设计同意的设计变更且在下列情况不须书面通知: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另关于面积3%的问题也有约定,合同书也明确规定以政府批准的图纸和房产部门实测的面积为依据,现在有业主要求按不封闭交房,或者阳台按半面交付.有以下问题:1,不封闭是不行的,验不了收,问题是阳台封闭后计算方法变了,面积变了,但空间长宽高尺寸没变,算不算"空间尺寸"范围?2,阳台封闭是有变更的,也是有成本的,也有政策支持的,那业主的要求有无道理?该怎么处理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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