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房产合同诉讼问题

    我是08年4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卖家应于2008年7月前把卖出房产中的户口迁出,未能迁出的,每逾期一日按房屋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我支付违约金。之后卖家以各种理由拒绝迁出户口,最近更是手机也无法联系到他了。我去法院问了。法院说没有被告的确切住址是无法受理的。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购房 违约金 户口迁移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清风笑烟雨遥

    发布于2011-01-14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夜玫瑰cathy 丨Lv 3
    没有具体联系方式的话,可以公告送达,不影响案件受理.但如果人真的找不到,到时赢了官司执行也是难题.
    +1 2011-01-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