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买二手房的疑问

    您好,我和丈夫决定买一个二手房,但是房主的房产证日期没有满两年,要到2016年1月18日才到期,为了省这四万多的房产税,我们经过中介在九月份中旬签订协议,等到一月份再付款购买房子过户,在十二月底进行面签贷款,然后交付五万七的定金,但是后来仔细研究过合同,发现中间有一条表示在签订合同之后八十日内,如果买家没有贷款成功,就算买家违约,合同作废,赔偿违约金和定金,然而按照签订日期,这个贷款时间是十二月中旬之前就必须成功贷款,现在就是疑问这种情况下,应该做些什么能最大限度保证买家的利益 北京市

    违约金 定金 房产纠纷 贷款 举报

    提问者:筱涵yy

    发布于2016-10-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yanjiu5 丨Lv 2
    你好,建议补充协议
    +1 2016-10-10 举报
  • brushtool 丨Lv 4
    可以签补充协议,就不合理的部分进行重新约定。
    +1 2016-10-10 举报
  • 风哥存档 丨Lv 0
    可以补充协议
    +1 2016-10-10 举报
  • 芥末巧克力猫 丨Lv 4
    第一,是否还有其他条款对卖家权利作为相应的限制,达到权利制衡。第二,对于本身不可确定的或者符合法律上情势变更原则的约定的合同条款是需要让位符合原则性规定的。
    +1 2016-10-1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