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未写明房产和孩子问题
婚姻续存期是2010年-2013年之间,我在2013年与前妻离婚,当时是协议离婚,上面写了银行存款20万。还写了无房产,无孩子。当天领了离婚证。当天就转了10万到她银行卡里。----》没有写明房产和股票金融资产可以说对方没有异议吗?因为婚前我们协议上写了房产和股票永远属于我个人。具体情况是2008年金融危机时我个人名义贷款购买的有房产。2010年时领结婚证,在领结婚证的那天两个人有写了婚前协议,上面写我账户金融资产,某个楼盘的房产也是属于我本人(但没有写明房号),对方结婚时一分财产也没有。结婚后,女方一天班也没有上过,也没有过任何工资,她银行卡里的钱都是从我卡里转给她的。2013年离婚后,于2015年还清了第一套房产,拿到了红本(红本上面是我一个人名字100%c产权,2015年自己又购买了另外一处房产也是我一个人名字100%产权。有以下几个问题顾虑?1:我婚前购买的那套自己名字的房产,对方现在还有分割权吗?是否为增值的一半?但实际情况下这些贷款都是我个人还的。她没有赚过一分钱的工资。婚前我们两个人写的房子属于我,协议还有效吗?当时没有公证。2:离婚后两年自己又购买的房产是否跟前妻无关了?(是我离婚婚后赚的钱)3:离婚后一年到现在由于是从事贸易,个人银行卡流水比较多,这跟女方有关联吗?她可以说我现在银行流水高,判断我月收入高,要更多的孩子抚养费吗?孩子口头说给她了。4:我学历比前妻高,经济实力比女方高,户口也是在深圳,女方在农村,如果要孩子,判给我的概率高吗?谢谢! 北京市
更多
户口
首套房
贷款
楼盘
举报
提问者:qyhself
发布于2016-10-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