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求助,请帮帮我!

    大家好!我于2004年4月初与一家售楼处签定了一套房子的认购书,并按其要求先交了一成首期款。当时其承诺会在65天内为业主办妥过户手续,办妥过户后再通知我办理银行按揭,届时我在三个月内再履行交纳另一半首期款,办理按揭的不足款项先由房产公司垫付。但实际在签完认购的第150天上才将过户手续办妥,而且在2005年才通知我去办理银行按揭,而此时银行说按05年的政策要交三成的首期,我曾三次向房产办公室提交信件以请他们帮助协调,仍然按照签定认购书时的按揭条款办理按揭,因为如果房产公司按其说法在65天内办妥过户并在当时通知我办理按揭的话手续的话,我的按揭是应该在银行新政策出台前就可以办好的,现在无端增添出来的麻烦房产公司根本不理会,只是一味地催我交另一半订金和办理按揭。令人气愤的是前两天收到函说:房产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履行了合同义务说我没履行付款义务。要求我交房款还要支付违约金。我简直要气炸啦,谁能帮帮我?谢谢!

    按揭贷款 认购 违约金 业主 举报

    提问者:娇美儿

    发布于2011-01-12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dzr689 丨Lv 3
    买房时的时候,我们都是楼市的韭菜,收个的对象啊。切忌口头承诺,那是没有用的,出现问题,也是无法作为凭证的。现在只能按照新的政策来交钱的。
    +10 2011-01-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