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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新华新
丨Lv 0
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那么期房再转让是跟据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该法看预售房是可以再转让的,而实际上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是合同的转让,另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期权的转让,即双方约定出让方取得房产证后再过户,由于该合同没有经备案对买受人的保护不利,法院有这方面的判决案例。以上两种都是在出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的期房再转让。而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不需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是取得商品房产权,主要义务是付清房屋价款。如果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价款,则该转让不需开发商同意,反之,就需要开发商认可。但是由于房子是不动产,涉及登记和备案的问题,而再转让又没有具体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有些买卖双方当期房价格波动而违约时片面理解该条,所以往往造成纠纷不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笔者认为是对于物权过户登记的必须条件,但不是合合同生效的条件,特别对于还在开发过程中的期房该法有特别的规定,是允许在没有取得产权证前预售和再转让的,再说目前期房再转让大多是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进行过户登记,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以出让方取得房产证条件实现后再过户,所以并不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