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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想委托他人,又担心不能直接获得拆迁款

    我有一处拆迁房,想委托他人办理。拆迁办给了一份委托书,其最后一句是“就坐落于***处房屋的有关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拆迁单位进行协商。”我想问问专家。我写委托书会不会意味着拆迁的一切手续受委托人可以代办?拆迁款也可以打入他的账户;如果要房子,房子是不是可以直接写他的名字。我只想让他替我与拆迁办商量。希望拆迁款直接打入我的名下,房子也写我的名字。但是单看上面那句话,就可以消除我的顾虑吗?请您给我解惑。谢谢! 北京市

    拆迁办 拆迁补偿 房屋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alz

    发布于2016-10-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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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淡水清园 丨Lv 4
    你只写了进行协商,则对方的权限就只管协商。没有约定的,他无权代理。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你授权什么,他就有权代理什么。没有授权的,无权代理。
    +1 2016-10-01 举报
  • 鍾樂珊 丨Lv 0
    将委托权限写明确是可以的
    +1 2016-10-01 举报
  • zhaott2010 丨Lv 2
    签署正规的委托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1 2016-10-01 举报
  • 心里就俄界 丨Lv 0
    你可以联系拆迁部门说明情况,一般来说,拆迁打款是很谨慎的事,不会贸然支付给他人名下的账户的
    +1 2016-10-01 举报
  • 春平网络 丨Lv 1
    你好: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比较稳妥,还可以提供保管箱业务。
    +1 2016-10-01 举报
  • 报领爱你 丨Lv 4
    你好,风险较大。
    +1 2016-10-01 举报
  • weofdea 丨Lv 2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标准搬迁的
    +1 2016-10-01 举报
  • shou21 丨Lv 0
    把委托权限写清楚即可。
    +1 2016-10-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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