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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写最低租赁期限要求 是否可以要回押金?

    最开始找房子的时候,明确的说了,押一付一,不签半年或者一年的合同,但是现在我不住了 提前3周已经和房东说明,而且帮他一起找房客,但是现在房东不找房客,而且表示 如果在到期之前找不来在我之后后续的房客,那么押金不退还?请问 这个问题如何说明 如何解决合同内容如下:甲方将位于XXX室内住房壹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金拟定为1200元/月,乙方每一个月付1次租金,下次付租金提前5天,双方议定乙方1次性付保证金1000元,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能充当租金及费用。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未满期间退租,如有违约方将赔偿对方损失费按一个月租金(如遇国家动迁、地方政府规划而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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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alz

    发布于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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