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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享受合法权益

    2013.12.28购买房屋时享受“老带新”(即老客户带新客户看房并成交,老客户享受减免一年物业费,新客户房款减免3000元)当时房屋已成交,并签订相关老带新协议,但是工作人员声称房产公司没有凭据,但是能保证享受待遇。如今房产公司不承认,所以我上交当事人(新客户及售楼员)材料证明,事件从2015.7.30至今仍未解决。请问我将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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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ony2288

    发布于2016-09-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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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jing0714 丨Lv 2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1、搜集但是得证据,起诉法院。2、如有其他问题,建议来电咨询。需帮助请委托律师。如对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1 2016-09-30 举报
  • linmuyishu 丨Lv 1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诉讼处理
    +1 2016-09-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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