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方面的咨询(来自重庆公安局集资建房小区)
您好!我们单位2007年进行集资建房,按分排名额。报名要的要将原来住旧房退给单位,新的集资楼起好后退房的住户搬到新房。然后2015年单位将旧房退给了符合条件的职工,我自己符合条件也要了旧房。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旧房之前有加建面积,加建的部分没有房产证,当时单位也没有处理,我们购的旧房也没有将加建计算在内也没有进行购买。然后现在加建的部分相当于还是属于原来的业主,加建的部分就是一个房间,我也没有在使用,原来的业主仍放有东西在房内并锁上,但是现在原来的业主要求我把家里的钥匙给她方便她拿东西,我不同意就说房子她有一定的产权,不给就威胁要堵门等等。房子我已办理有房产证除了加建部分,加建现在也办不了证。我想问我不给钥匙给原业主是否合法,如果再威胁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更多
旧房改造
新房
业主
房产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