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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仅贴了20万,要求男方买了一套100多万的房子,分手了,是不是要分割产权给女方?

    双方恋爱一年多,女方强求男方买了一套别墅100多万,成交后并在购房合同上挂上了女方的名字,仅贴了20万放进了首付,现在女方又提出分手,虽然房产证没办,但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按揭贷款与其它费用也全都是男方的。男方都是工薪阶层,已经负债累累,讨债的不离门,受不了这苦楚与烦恼,针对这种情况,有请各位专家评评,女方要这20万,男方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按揭贷款 购房 房屋备案 举报

    提问者:雄霸私服

    发布于2016-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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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RooRu 丨Lv 2
    你好,如果女方要求去名,返还20万元的,男方有返还的义务。男方可以和女方协商沟通还款时间。
    +1 2016-09-18 举报
  • zhunbei9 丨Lv 4
    需要返还的。如需法律帮助,来所面谈
    +1 2016-09-18 举报
  • yyynini 丨Lv 0
    属于按份共有财产,女方要这20万,男方可以归还。但要保留证据。
    +1 2016-09-18 举报
  • chushaojian 丨Lv 4
    您好,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到法院起诉。
    +1 2016-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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