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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租的房子,经过房东同意转租给另外一个人,房租付2压1总共9000元,

    我租的房子,经过房东同意转租给另外一个人,房租付2压1总共9000元,收款的时候我实际收到了8000元,因为他们租房有公司报销,所以经过协商我写的收据为9000元现在已拖欠剩余一千元房租以及另外两个月的网费200元,多次于他们取得联系无果,租房合同上规定,如果拖欠房租以及相关费用超过7天则视为对方退租不予返还押金。那么现在这样能视为对方退租吗? 北京市

    转租 租房 租房合同 房租 举报

    提问者:冰原香子

    发布于2016-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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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知道达人 丨Lv 4
    合同未明确拖欠是全部还是部分 视为解除合同。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判决
    +1 2016-09-11 举报
  • 洁洁在线 丨Lv 0
    按合同约定是可以理解为退租的。
    +1 2016-09-11 举报
  • liuyue0105 丨Lv 3
    催租户交足房屋租金,否则可以按退租处理。
    +1 2016-09-11 举报
  • yankunhan 丨Lv 2
    可以起诉要求搬出
    +1 2016-09-11 举报
  • 晨曦中的百合88 丨Lv 0
    你已经写了9000的收据,要想证明实际上只收了8000元是很难的,因此难以被认定为退租
    +1 2016-09-11 举报
  • wjbswangyun 丨Lv 4
    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你当初只收到了8000元?
    +1 2016-09-11 举报
  • yanjiu5 丨Lv 2
    书面通知先,然后可以要求解除租房合同工,
    +1 2016-09-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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