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部队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再转手出售吗
父母在2007年底在重庆市购买了一套部队的福利房,房主为重庆警备司令部的一位团级干部。当年因为我在重庆上大学,认为毕业后会留在重庆,故购买这套房子主要为以后自住。购买房子时,父母并未关注房屋及土地的性质,而购买时也并未见到房产证土地证就与卖方签订了购买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房款,因为当时中间人及卖方承诺两年之内能够拿到房产证。可是直到去年,也就是2013年,我们才见到房产证,房产证上面房屋性质一栏为“军队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一栏为“划拨”,房主名字仍为卖方。因家里经济紧张,急需变卖房产,故打算出售该房屋。找到卖方,要求过户房产,但听说房子一旦过户给我们,我们再想出售的话,只能卖给部队的人,会相当麻烦。思来想去,只有要求卖方配合我们出售房屋,一旦我们通过中介找到有意向购买的人,直接由卖方过户给新的买房子的人,我们收取房屋出售款。原卖方以出售房屋需要在部队开具手续,而开手续非常麻烦为由,对我们的合理要求敷衍推诿、置之不理,甚至直接不接我们的电话。目前我们已经通过中介找到买主,可是因为原卖方的原因,一直不能交易。为此,我们曾多次联系原卖方,而对方十分不配合。我想请问一下各位110法律咨询网的网友:1.这种类型的房子能否在市场上销售?2.若该房子不能对外销售,那么原卖主在明知房屋性质为军队的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出售给我们,并且刻意隐瞒相关事实,这算不算是经济诈骗?3.房产证目前写的是原卖方的名字,但我们已经全款购得该房屋,购买时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是否合法有效?4.该房屋为军队的经济适用房,且土地性质为划拨,未来军队会收回土地及房屋吗?若军队回收,会不会对我们这种从军人手里买得房屋的人有一定赔偿?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中介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