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份买卖合同有效?
2005年12月底,我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并在中介公司签定了购房合同(卖方签字人是夫妻中的女方).2006年1月份,我与卖方夫妻两人共同到房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又在当场签定了房产买卖契约.此契约中价款低于上一份购房合同的价款,因是中介代办,没有细问.一周后,房产交易市场通知我,那套房子是房东男方与其前妻的房改房,且尚未更名(虽然产权证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如要过户,必须先退件,待房东更名后,方可重新收件.否则,无法过户.中介开始表示愿配合我追究房东责任.后,不知何故,坚决要求我到交易市场办理退件手续.我对此疑惑,所以提出只要卖方承担前期费用,我愿意终止合同;卖方也同意终止合同,但要我承担前期费用;而中介表示第一份合同虽然不是房东本人所签(也未出示委托书),但在房产交易市场所签合同是其本人所签.仍应按照合同执行,否则算我违约.后来协商,卖方态度强硬认为自己没问题,甚至找来他的朋友(中介公司的一位经理)来施压.于是仅对延长手续时间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办理退件等手续.现在产权证、交房等已经办理完毕,我要求按照在房产交易市场签定的买卖契约履行,但中介拒绝履行,仍然要求按照第一份合同执行。请问到底哪一份合同有效;当事人未签字的合同也能生效吗?离婚以后,未将产权更名,能否认为产权不清?中介对此事有无责任?两份合同能同时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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