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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方(以下称“买方”)于2016年4月通过中介相中一套二手房,买方、中

    我方(以下称“买方”)于2016年4月通过中介相中一套二手房,买方、中介、原业主(以下称“卖方”)三方一起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协议8月底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合同所要求,买方于2016年7月10日跟卖方一起去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卖方提供了贷款所需的所有资料并协助买方办理按揭。但是到了7月18日,中介方通知买方,卖方又把他房子的信息发布上网进行买卖,买方知道后,买方找了朋友联系卖方上去看房子,确实有继续卖买的行为。中介和买方都有打电话问卖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卖方告知由于价格变动太大,房子不想卖给买方或者让买方补偿差价,买方不肯,一定要按合同办事。8月24日,买方收到卖方寄来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告知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所以要解除合同。中介方约定8月26日去办理过户手续,中介方和买方都到场了,卖方没到。请问,这个情况下,买方应该怎样做,卖方这一行为是否已经构成欺诈?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买方能否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卖方过户?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能否要求银行终止抵押手续继续办理过户手续?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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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海派甜心01

    发布于2016-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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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谢佳8号 丨Lv 4
    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办理过户,并支付违约金
    +1 2016-08-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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