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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租地点,租金年三十万,合同不到期要我走,不过我只付二十万,还有押金二

    我租地点,租金年三十万,合同不到期要我走,不过我只付二十万,还有押金二十万,对方让我走对方是否违约?如果我要告我能胜诉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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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扫地大妈妈

    发布于2016-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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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流口水的糖 丨Lv 2
    看合同的约定。
    +1 2016-08-26 举报
  • SSL财富在线 丨Lv 0
    你好,租金三十万付20万是什么原因,为何让你走?租期多长时间
    +1 2016-08-26 举报
  • txw349 丨Lv 0
    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 2016-08-26 举报
  • 青青纸鸢 丨Lv 0
    先看合同你自己有没有违约的地方,如果你没有违约,对方无缘无故让你走,对方就是违约,你有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胜诉了又能怎么样。既然闹僵了关系,如果没约定违约金,还不如要回钱,另找地方。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1 2016-08-26 举报
  • 兔子电脑 丨Lv 0
    合同未到期,对方要求搬离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其支付尚未发生的租金,以及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1 2016-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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