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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于本年3月27进入这家单位工作,但至今公司负责人未曾提起过与我

    您好,我于本年3月27进入这家单位工作,但至今公司负责人未曾提起过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未购买社会保险,如今实在不想再干下去,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索取我应有的赔偿,且该公司应该怎样赔付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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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新同福客栈

    发布于2016-08-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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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疯狂摇摇杯 丨Lv 3
    您好 可以委托律师 您可以来电咨询 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6-08-24 举报
  • 小雅CC 丨Lv 2
    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的劳动报酬。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谢谢
    +1 2016-08-24 举报
  • jcd1234 丨Lv 5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1 2016-08-24 举报
  • 情感月光 丨Lv 4
    未签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6-08-24 举报
  • safagaga 丨Lv 4
    您好,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1 2016-08-24 举报
  • 绿茶加青梅 丨Lv 3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1 2016-08-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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