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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出国,不提供任何子女抚养费,出国四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可诉讼书送

    男方出国,不提供任何子女抚养费,出国四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可诉讼书送不到男方手中怎么办,能不能离婚 北京市

    提问者:不明白要问

    发布于2016-08-24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 忍者神龟2012 丨Lv 4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
    +1 2016-08-24 举报
  • oirhferkjb 丨Lv 3
    你这种情况先在女方住所地起诉立案,之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男方,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律师
    +1 2016-08-24 举报
  • 199dqx 丨Lv 0
    你好,可以公告送达对方
    +1 2016-08-24 举报
  • 玩童王 丨Lv 2
    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
    +1 2016-08-24 举报
  • 祝你百事可乐 丨Lv 4
    可以公告送达
    +1 2016-08-24 举报
  • 梦之堂 丨Lv 4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你可以在己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 2016-08-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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