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商户,因旅游区开发拆迁,怎么争取补偿权益?
我是一名个体商户,在工商局有注册,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多年,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由于我们的这个地方要开发旅游区,所以村委决定借此机会进行村貌和街道改造,但是村委没有钱。现在让我们这些商铺自行解决安置问题,可是我们是租赁房屋,合同为5年期限(签订合同的时候村委并没有改造的意向和相关的通知通告),又是新开店铺(在这里开店有25年了,由于扩展经营,租赁新的门面房),所以在一些装饰装修上投入不少,还有很多囤积的货物,主要是以食物为主,大约有15万元。另外,我们家就是就是本村居民,户籍也在本村,全家6口人生活来源就靠这个商店维持,我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1、这样的拆迁项目只是村委的决定,并没有相关的红头文件或官方通告,其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2、即使拆迁,是否应该办理拆迁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3、如果拆迁,国家或者地方是否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他们是否必须执行?4、由于拆迁导致商户停产、停业期间(比如改造三年,无法经营),是否有补偿办法?如何申请补偿?5、由于拆迁导致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补偿由谁来接受赔偿,是房屋所有人还是屋承租人?5、我们如何可以得到最大的补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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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myy1988
发布于2016-08-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