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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是在债务人自愿前提下出据的,但无借款事实,债务人出据借条前代为债权

    借条是在债务人自愿前提下出据的,但无借款事实,债务人出据借条前代为债权人操作炒白银,致血本无归。这借据是否受法律保护。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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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神保彰

    发布于2016-08-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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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王之歌K 丨Lv 4
    你好,借款金额较小的,法院会判决借条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法院判决案件是依据事实来适用法律,这里的事实不是真相,而是证据能够证实的事实。借款金额较小的,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本身就能证实借款已经发生,法院会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因此适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还本付息的法律规则来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给出借人。 如果不存在借款事实,被告应当举示确未收到借款的证据予以抗辩,比如了解情况的证人证言、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
    +1 2016-08-22 举报
  • 拳打山东二哥 丨Lv 3
    受法律保护,但不能以借款起诉,而应以炒白银亏损的赔偿金,当然最好找债务人写成赔偿金手续。
    +1 2016-08-22 举报
  • 王育林 丨Lv 4
    没有实际出借款的,借条无效。
    +1 2016-08-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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