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哥哥嫂子们住的五间房子,因为我们孩子小,所以常常闹矛盾,他哥
我老公和他哥哥嫂子们住的五间房子,因为我们孩子小,所以常常闹矛盾,他哥哥说只要我们同意分开院子,他们三间我们两间然后他给我们三万元钱,和老爷子现在住的一间门面房给我们,现如今院子拉开了,他给我们了22600元了,可他让我写了收据,是在叔叔家弟弟的面写的,写今收某某22600元还有大写和时间,还有我的名字,跟身份证的不一样请问在法律上有效吗,事后我感觉写错了,不应该写已收某某多少钱,万一以后他拿着我写的收据问我要钱怎么办,明明是商议好的他给我们,可是现在写成收他多少钱了,如果以后他问我要钱,是否有效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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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fpjp
发布于2016-08-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