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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外嫁女,女儿出生后随我入口。村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我和女儿都取得了成员资格,并有《股权纸》为证。在村里也一直享有跟其他村民同样的股份分红。2013年村里集体卖地,公布征地补偿款名单上却只有我的名字,没有我女儿的名字。(其它同为有资格的外嫁女子女也同样情况。)因为当时手上没有村股分合作社的章程,不清楚《股份配股纸》所象征的特殊作用。更没想到村委会公布的名单是否有作假的嫌疑。所以一直没有理会。直到2年后听说其它外嫁女有拿到征地款。才去相关部门询问。才知他人在当时收到征地款两年内就 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行政处理申请书, 才拿到了征地款。现在我们已经超过两年诉讼期,政府相关部门以超过诉讼期为由不予受 北京市

    征地补偿 土地征收 举报

    提问者:lovliy

    发布于2016-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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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hero2710 丨Lv 0
    建议根据证据材料依法起诉
    +1 2016-08-20 举报
  • 尘寂地带 丨Lv 0
    详情携相关资料面谈委托律师代理起诉追索
    +1 2016-08-20 举报
  • tanxw349 丨Lv 3
    你好,建议根据证据材料依法起诉
    +1 2016-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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