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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这样的,一个外地人朋友的朋友第一次跟我借钱,我没借,然后第二次她说还

    是这样的,一个外地人朋友的朋友第一次跟我借钱,我没借,然后第二次她说还信用卡,关于信用问题,想跟我借10000块,我就勉强借了5000,加起来认识不到2个月,2016年2月这样借的,说好4月前还,现在问她,她都不理多少,我最后跟她说了10月前,我只有XX聊天记录和XXX银行卡转账记录,没有字据,可以告她诈骗行为吗?因为她不是本地的,在当地开有公司,但是我事后知道,她跟很多本地人借钱,怕她年前不在了 北京市

    提问者:zhdizzy

    发布于2016-08-15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喜鱼乌咪 丨Lv 4
    明知自己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还向外举债的,是可以构成诈骗的。
    +1 2016-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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