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从我们县城买房...
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从我们县城买房并交的全款,合同里写的是2013年3月份交钥匙,可是到了14年10月份才通知交钥匙的,中间什么情况不知道,问售楼处就说是建筑队的问题。就今天电话通知我们去领钥匙,以及要交的各种费用,公维9524,契税12695,面积差10633,物业5000,配套费8010。我们买的房按合同应该是95.44平米,可是售楼处说实际大了大概3.4平米,买房的时候物业费说好了是每平米9毛,现在他们让交这么多,而且也不给我们违约金。请问律师这些费用我们该交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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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uoli897
发布于2016-08-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