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母亲去世,父亲再找了一个老伴,未登记结婚,家有自建房屋一套,属于母亲生

    母亲去世,父亲再找了一个老伴,未登记结婚,家有自建房屋一套,属于母亲生前父母共有财产,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前政府换证过程中丢失一直没有给补办,关于此套房屋将来的继承,父亲同意归三个儿子共有且不需要儿子负担现任老伴的任何费用,但三个儿子需同意每家每月支付300元给父亲直到老人去世。请问:1、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将房屋过户给三个儿子?如何操作,需要补办房产证么?2、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协议?公证?)约束儿子每月的赡养费,并保证在房屋过户后仍有老人居住,任何一个儿子不得单独将老人赶出家门? 北京市

    土地证 房屋 房产继承 自建房 举报

    提问者:宋江脚踢松花蛋

    发布于2016-08-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百胜小助理 丨Lv 1
    我是专业房产经纪人:对于房产分配是这样的,您父亲有50%,其余的按财产继承来分配,按母亲的50%由父亲,及您父母的直系儿女按人头平均分配。如果您父亲想把房子处理,必须子女和他本人公证签字。如果三等份分给儿子,必须女儿放弃继承权。再去公证后变更产证。赡养是义务的,法律没规定要给多少,但父亲有条件,那就需要律师。
    +11 2016-08-17 举报
  • 西北安全联盟 丨Lv 1
    你好,可委托本律师代理提供法律保障
    +1 2016-08-13 举报
  • 不唱新歌 丨Lv 3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提供法律保障,详细情况,电话沟通
    +1 2016-08-13 举报
  • Goderustes 丨Lv 3
    可委托本律师代理提供法律保障
    +1 2016-08-1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