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产局的以下做法是否合法?

    05年建的私房在交房款的时候未索要购房合同现房产局要求缴纳6500元的房产证办理费用(房产局的人说土地证已经办理),房产局拒绝出示此笔费用的明细也拒绝出具费用收据,房产局的理由是如果按照正规手续办理费用会更高。现请教各位懂法的人士房产局的做法是否合法?此笔房产费用是否是合理的?真诚的请教各位。谢谢!

    房屋管理局 土地证 购房 私房 举报

    提问者:nuvoland

    发布于2011-01-06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那些花尔 丨Lv 0
    不出示收费文件本身就是违规
    +1 2011-01-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