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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本人于8月6号在万寿路被一名男人殴打,导致脑部血肿,身上多处淤青

    你好,本人于8月6号在万寿路被一名男人殴打,导致脑部血肿,身上多处淤青,当时报警了,可警察希望我们合解,说是没有大问题,同时也给于了经济赔偿,我想知道,先动手打人给点经济补偿是不是就可以了,如果那样我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太不公平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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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变形金刚大战葫芦娃

    发布于2016-08-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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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全能使者 丨Lv 4
    你好!一般来说,伤情未达到轻伤程度,是不构成刑事立案的,民事纠纷,支付相关费用和解。
    +1 2016-08-11 举报
  • vividuoduo 丨Lv 4
    不是,经常只是希望你们和解,你可以选择不和解
    +1 2016-08-11 举报
  • 难念九月 丨Lv 1
    你可以报警,等警察处理的,
    +1 2016-08-11 举报
  • 魁中魁 丨Lv 1
    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就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1 2016-08-11 举报
  • 口臭大军 丨Lv 2
    如果没有达到轻伤以上损害后果,对方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1 2016-08-11 举报
  • stockhunter 丨Lv 3
    这个如果没有达到轻伤就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的。
    +1 2016-08-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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