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两个原生家庭,各有4个子女,一个单位,均有分配公产房。丧偶后结婚,结婚$https://m.fang.com/ask/ask_1699047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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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原生家庭,各有4个子女,一个单位,均有分配公产房。丧偶后结婚,结婚
两个原生家庭,各有4个子女,一个单位,均有分配公产房。丧偶后结婚,结婚时各有2个未成年子女,女方入户男方。此时单位建新房房改购房,女方原子女享受政策有房,但户主更为儿子。现老人年事已高,男方子女认为二老百年后,男方住房应由男方子女全部继承。如果做财产分割,应将当初女方子女分得房屋计入,共同分割,这种想法是否正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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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whanwff
发布于2016-08-11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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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he2
丨Lv 3
你好,如有合法再婚手续且当时再婚时对方的孩子都未成年年,则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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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es
丨Lv 4
你好,未成年人的子女也有继承权的。当然除非写了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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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天空
丨Lv 6
不能计入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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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希千寻
丨Lv 0
你好,双方子女都有权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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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在千里1
丨Lv 0
再婚时双方子女均未成年,形成了抚养关系,对二老的财产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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