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搬进半年的新住房(顶楼)房顶漏水后,房开商不负责的情况下要找哪个单位、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广建路南段,赫章县房东升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住楼第B栋三单元七层二号(顶楼)住户,该房于2007年10月才交钥匙给我(合同定于2007年5月31日前交付),我看房后(在尚未装修前),发现两间卧室墙壁上各开了1厘米过宽,1余米长的在裂缝,而所有房间都有不同程度的渗漏水(尤其外前侧的那间卧室下雨时漏达2秒一滴),见壮我便找到了房开商法定代表何旭东,于是房开商对房屋墙壁开裂处糊了些水泥,房顶上加了层泥青。由于建筑是外行,于是我2007年12月28日便搬来入住(当时是冬季雨水很少),可是半年不到即2008年4月6日由于接连几日的下雨,所以房顶又呈现出了我得钥匙看房时的情况了,所以我以最快时间联系上了房开商法定代表何旭东,几天后他便找人来修同时好言好语说这是正常情况之类的,我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给我弄好就行了。可是修了没过几天下雨时又漏了。我再次又找上法定代表何旭东,这次他也表面态度也是好的,可一直拖着不见叫人来修,我外前侧的那间卧室下雨时地上只有用家里所有的盆接雨,就这样度过了二月余他才找来上一次没有弄好的那个人又来修,然而情况和上一产次相同,不是修好而是越修越严重。我原本装修得漂漂亮亮的房子简直弄得不忍一睹!精神上对这事真的快承受不起这种不真正负责任着弄了,想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房开商法定代表何旭东又再一次好言道:“这是我的事,我一定给你弄好……”最后又给了他再次请人来修,补可是结果仍然和第一次修后的一样。这是第三次了,我想我只有找有关单位用法律来帮解决,可是房开商法定代表何旭东居然做出十分的“衷肯”对我说:“不用反映了,你请人来修着多少钱我来付即可……”他这种态度我又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法。所以,2009年8月20日我便找来了修房子漏的人来了,我叫他来和他们商量,但最终不知他们是怎么谈的第二日却还不见动工,我便联系上修房子漏的人,问清是谈到价格的事他们没谈到一起。我妻子便立即打通房开商法定代表何旭东电话想进一步核实情况。然而情况让我从始至终明白了为什么一直修不问题——那就是不想多出钱想再次以“豆腐渣”质量对应付一时…….。试想换着谁谁不心痛!!所以今天我特请各位律师专家们帮助:我想知道我现住的这等质量的房子是否能通过了质检?人民遇到发生这种事要找那些单位?要如何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他们原本装修得漂漂亮亮的房子,因质量不合格漏水后弄得不忍一睹,由谁来复原或赔偿?…….。恳请帮助解决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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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ightment
发布于201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