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约定的综合验收交房应该怎么看?$https://m.fang.com/ask/ask_169740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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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综合验收交房应该怎么看?
我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2000年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的格式合同。双方约定的交房条件是经过综合验收合格后交房,今年4月开发商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通知我们交房,我们拒绝收房,理由是许多配套没有到位,(包括地下停车场,绿化,小区监控系统,小区大门等)达不到综合验收的实质条件,不符合居住条件。开发商以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综合验收的行政许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当地的建设局现在还是在做综合验收这项工作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案例,有什么依据吗?问题补充:我2007年12月份与开发商签订的是江苏省2000年版的格式合同,双方约定是2009年3月31日前交房,交房条件是选择的第二项条款,即经综合验收合格后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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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nini88
丨Lv 2
根据你述案情,合同签订于2000年,综合验收标准正在施行,双方应当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原则,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规定标准。 2004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年综合验收审批项目取消,属于事后法律规定不应影你2000年合同的权利实施。你可以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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