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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6月份,我买了一套总价37万的可按揭商品房,并签了购房

    《去年6月份,我买了一套总价37万的可按揭商品房,并签了购房合同和备了案,交了契税和14万的首付款及其他安装费用》。最近开发商要我和银行签按揭还款合同,只准签20年还款期,利率为8.2%,当时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说只准20年8.2%的说法,合同内也没有说明。当时开发商口头答应30年还款期7.2%的利率,我没有这样还款能力,想退房可以吗??请问律师开发商这样做是否有欺骗和违法,我该怎么解决??谢谢 北京市

    按揭贷款 房价 购房 还款 举报

    提问者:lucy_kaka

    发布于2016-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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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whanwff1 丨Lv 0
    您好,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8-08 举报
  • 心中的蔷薇 丨Lv 3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8-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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